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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2 9:00:51 发布人:中国中医药报


为切实维护母婴安全,最大程度保护孕产妇和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着力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千方百计保障疫情期间孕产妇和儿童医疗保健服务需求,要建强建优中医临床科室,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新冠肺炎诊疗和预防祛疫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储备好适宜的中成药和适量的中药材。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指导社区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和0-6岁儿童情况,建立人员清单和重点人群台账,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引导孕产妇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备,以便及时获得就诊服务。

通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要保持孕产妇、儿童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畅通,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妥善处置、及时转运急危重症患者,对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儿童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同时给予积极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推诿或延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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