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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知名三甲医院发生系列严重腐败案!

发布时间:2018/8/4 16:15:51 发布人:

日前,中共中央纪委监察委官网发布《广东通报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案例》,其中广东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符学三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6年2月以来,广东医科大学发生系列严重腐败案,原党委书记江文富,原党委副书记、校长郑学宝,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赵斌等3名校领导及附属医院原院长曾荣被立案审查,江文富、曾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郑学宝、赵斌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另有30名处、科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符学三作为广东医科大学纪委书记,对大学存在的问题该发现未发现,特别是执纪审查工作不力,对上级纪委转办的反映附属医院原院长曾荣以权谋私等问题线索未作处置,对违规费用清退监督推动不力。2018年2月,符学三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就在今年5月,中央纪委刚刚通报了上海市整治医疗卫生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巡视组共发现处方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和隐患77个,实施整改措施107项。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遵循“针对性、具体化、可操作、可追责”原则,面向全市各医疗单位推出治理医疗乱象“1+7”规定。

        然而,此次对于广东医科大学以及附属三甲医院的系列腐败案,中央纪委对其纪委书记进行党内警告处分。这也意味着,未来公立医院行风建设和廉政管理将受到纪委更加严格的监管,如果相关领导监管不到位,即使未参与腐败受贿案,也会应监管不力被严重处分。

        “医疗卫生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相关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医改逐渐深入,国家反腐利剑出鞘,医药行业无疑将成为严打的重点。业内预言,2018年又将是遭医药反腐风暴持续袭击的一年。

        集中整治

        新一轮反腐风暴来袭

        7月27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表示,目前纠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医药购销领域不断规范。要全面落实纠风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

        据健识君梳理,近期医疗领域腐败案件频发,多位医科大学校长和医院院长先后落马,几乎都涉及医疗反腐,与巡视有很大联系。

        例如,近期落马的重庆医科大学原校长雷寒,其在担任重医大校长时,重庆市委第七巡视组就曾对重庆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附属医院干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视。

        巡视发现,重庆医科大学存在“报销管理不够严格规范、附属医院科研经费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人事纪律方面不够严格”;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的附属医院存在科研试剂没有进行招标采购;有的基建项目没有公开招投标,学校及附属医院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

        此前,中央第十一巡视组日前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反馈巡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情况。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组长刘维佳表示,食品药品审批监管领域廉洁风险较大,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详见>>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反馈公布:药品审批监管反腐形势严峻!)

        刘维佳强调,市场监管总局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巡视全面整改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要亲自抓,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

        不可否认,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工作已是高压反腐的机制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已有很多药企逐步合规,取消回扣制度,推动医药行业往良性的方向发展,未来医药行业能够不断得到净化,使其走向正常的轨道。

        各地新政

        医生和代表将是未来检查重点

        自2016年底,在央视曝光“回扣门”后,各地掀起医疗反腐系列专项行动。当时,有知情人士表示,9部委将携手开展药品购销领域的整治大行动,公安部也将参与其中,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医院、药企和医药代表。

        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2017年,至少有400名医生倒在了反腐风暴之中,同时,也有不少的医药人被查,被抓。

        事实上,整顿医药腐败现象,早已成为业界的共识以及未来的主要趋势,而近期各地卫生监管部门的反腐力度也不断加强。

        2017年9月,上海省卫计委印发《上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中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解聘处理,涉及医师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2018年1月,安徽省卫计委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查实受贿5000元以上,有行政职务的,一律先免职,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职称评聘资格以及扣发绩效工资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开除处分,并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纳入不良记录。

        2018年3月,浙江省卫计委印发《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要求,医疗卫生人员收受回扣价值在6000元以上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资格,情节严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并责令医师暂停9-12个月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或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018年5月,宁夏卫计委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则规定,医疗卫生人员违纪所得金额(价值)3000元及以上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对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给予吊销其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不可否认的是,上海、安徽、浙江、宁夏、黑龙江等省份针对医生收回扣问题拿出了具体而明确的惩处新政,这显示,医疗反腐越来越被重视,加速蔓延,制度反腐也将成为趋势。

        2017年2月,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指出,2018年,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医院巡查工作,202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开展医院巡查工作。

        按照此文件,全国大型医院巡查继续扩大覆盖面和深度。我们可以看到,反腐将继续,甚至是升级。2018至2020年,又是全新的反腐高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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