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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浙江省中医药局

发布时间:2019/11/5 15:05:37 发布人:浙江省中医药局

10月26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曹启峰在浙江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峰会暨‘双一流’学科建设专题学术研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并指出要更好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结合本省优势,积极主动、充分融入、模范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健康浙江建设的各项战略部署,推进打造中医药强省。

  10月28日,浙江省中医药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孙春兰副总理讲话精神。29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曹启峰主持召开省中医药局贯彻学习会,强调要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明确新时代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目标任务,推动中医药事业踏上新征程。推进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基本实现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为健康浙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讨论制定了下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的具体工作,拟定了各项专项调研计划。会议提出,要进一步传承好、发展好中医药事业,着重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指示和论述,坚定中医药发展的自信,在高水平健康浙江建设实践中扛起中医药发展的新使命。二是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工作方针,紧扣特色、内涵、转型、融合发展的主题,深化改革,认真落实传承创新5大任务目标。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谋人民健康之福、解群众疾病之苦为着力点,推进中医药医共体县域服务一体化、中医治未病进万家建设。

  会议提出,浙江省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进一步加快中医药现代化步伐,探索新时代中医药发展模式,学习用现代科技融合中医药发展的本领,探索中医药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把中医药从医疗领域的服务作用深入拓展到经济、社会、产业、文化、生态、科研、教育等领域,进一步推动浙江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10月29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局向省人大、司法厅对接《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修改工作,进一步推进条例修改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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